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保卫处决定招聘2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员。
一、岗位名称、职责
岗位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员。
岗位职责:雁塔校区南北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日常管理。
具体包括充电桩运行情况监测、区域设施(含消防设施)维护、卫生打扫、未充电长期占用充电位置清理等。
二、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熟悉并掌握一定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地点:保卫处雁塔校区办公区警务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