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了配合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环境优美,营造良好校园学习生活环境。即日起对校内长期停放的无人管理和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处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区域
鄠邑校区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家属区公共区域
二、清理对象
凡停放在清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认定为“无主车”纳入清理范围。
1.车身外观残破或机件严重锈蚀等明显无法正常使用或长期无人使用的;
2.轮胎干瘪、灰尘遍布等长期停放不使用的;
3.遗留在校园公共区域达一月以上无人认领的;
4.其他明显无法正常使用或长期无人使用的。
三、清理方式
本次校园“无主车”清理分宣传动员、自行清理、集中清理、集中处置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5月8日起至5月10日):保卫处将通过书面通知、学校官网通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晓。
2.自行清理阶段(2024年5月9日一5月10日):车主自行处置相关车辆。
3.集中清理阶段(2024年5月11日一7月10日):对未清理的“无主车”,将集中挪移存放至北大门东侧。在此期间,车主可凭有效凭证领取所属车辆,自行处置。
联系人:夏清 崔联合
办公地点:鄠邑校区保卫处218室
4.集中处置阶段(2024年7月11日起):对“无主车”,将视为废弃车辆,作为废弃物由学校集中处置。
清理校园“无主车”是学校治理校园秩序、维护校园安全、优化校园环境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创建美好校园。
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