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西安石油大学交通安全及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规定,现就鄠邑校区机动车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所有进入鄠邑校区的机动车(含燃油车、新能源车、公务车、教职工私家车、外来访客车辆、施工及后勤作业车辆等)。
二、行驶要求
1.校内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超载、酒驾、逆行及行驶中接打电话。人行密集区域主动避让。
2.施工车辆不得超载超宽,主动避开上下课高峰期行驶。
三、停放要求
1.车辆须在划定区域有序停放,包括天工楼、开物楼、崇文楼东侧,图书馆东门,北广场两侧临时停车区域,志远楼北侧等停车场。大环道可顺向靠边停放,其余路段禁止停放。
2.学生公寓禁止车辆驶入。教师公寓车辆需在划定区域停放。
3.垃圾清运等保障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110、119、120等应急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4.施工车辆需自行规划好停放区域并做好安全设置。
5.所有车辆不得占用通勤班车车位停放。
四、违规处理
1.首次违停:贴条警告,批评教育。
2.二次及以上违停:锁车、拖移,产生费用由车主承担;暂停车辆入校权限 7天。
3.情节严重(占用消防通道、多次违规、阻碍通行、造成事故),通报驾驶人所在单位,暂停车辆入校权限。
4.外来车辆违规:直接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入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与执行。
保卫处
2026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