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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监控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5-15 09:19:18   作者:保卫处   浏览次数:

学校监控指挥中心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指挥中心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2、值班人员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指挥中心。


8、严禁使用具有干扰性的电子仪器、电器影响正常运行的监控电子设备。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不得将监控中心室内环境私自微信、QQ等。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指挥巡逻队员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处内当天值班人员以及相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录像,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8、服从分配、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指挥中心,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指挥中心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随意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计算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严禁在监控指挥中心计算机上使用私人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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